根据温州市2025年及以后实施的社保退休年龄新规定,退休年龄将采取渐进式延迟调整,具体细则如下:
一、女职工退休年龄调整方案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如女干部、灵活就业人员等)
- 自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 举例:1981年出生的女职工原退休年份为2036年(1981+55),调整后退休年份为2039年。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如女工人)
- 自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 举例:1981年出生的女职工原退休年份为2031年(1981+50),调整后退休年份为2036年。
二、男职工退休年龄调整方案
- 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保持不变,但实施渐进式延迟:
- 自2025年1月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
- 举例:1981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原退休年份为2041年(1981+60),调整后退休年份为2044年;1985年出生男性调整后退休年份为2048年。
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调整
- 2025-2029年: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需满足退休年龄和缴费要求方可领取养老金。
- 2030年起:缴费年限每年递增6个月,至2039年统一调整为20年。
四、特殊工种及特殊情况
-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等特殊工种的职工,退休年龄仍可按原有政策提前(男55岁、女45岁),但需满足累计工作年限要求。
五、办理退休注意事项
- 达到退休年龄需主动申请办理手续,社保不会自动停缴。建议通过“浙里办”APP在线申报“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联办”。
-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退休当月确认缴费完成,并及时办理待遇申领。
如需具体案例计算或政策原文,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