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在外地住院的报销比例因人员类别(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医院等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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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起付标准:本年度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650元。
- 报销比例
- 1300元-3万元段: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7%,三级医院报销85%。
- 3万元-4万元段:一级医院报销95%,二级医院报销92%,三级医院报销90%。
- 4万元-10万元段:一级医院、二级医院报销97%,三级医院报销95%。
- 10万元-50万元段: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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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起付标准:与在职职工相同,即本年度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650元。
- 报销比例
- 1300元-3万元段:70岁以下退休职工,一级医院报销97%,二级医院报销96.1%,三级医院报销95.5%;70岁以上退休职工,一级医院报销97%,二级医院报销97%,三级医院报销97%。
- 3万元-4万元段:70岁以下退休职工,一级医院报销98.5%,二级医院报销97.6%,三级医院报销97%;70岁以上退休职工,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均报销98.5%。
- 4万元-10万元段:70岁以下退休职工,一级医院、二级医院报销99.1%,三级医院报销98.5%;70岁以上退休职工,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均报销99.1%。
- 10万元-50万元段:70岁以下退休职工,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均报销90%;70岁以上退休职工,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均报销90%。
北京社保参保人在外地住院时,需达到相应的起付线后才能享受医保基金的报销,且不同身份类别和医院等级对应不同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