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流产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以下是报销的相关信息:
1. 报销条件
- 用人单位需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需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
- 职工在生育期间,用人单位需持续缴纳生育保险。
- 费用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 报销流程
准备材料:
-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
-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本,由街道发放)。
-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 医院诊断证明书。
- 原始收费凭证。
- 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等。
提交材料:
- 在流产后的 3个月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单位人事部门。
单位审核并填写表格:
- 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和《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 将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的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
社保报销:
- 每月 1-20日,单位将材料提交至社保部门进行报销。
- 报销款将打入单位账户。
费用发放:
- 单位收到报销款后,将费用发放至个人。
3. 报销金额
根据医院级别和流产方式的不同,报销金额有所差异:
(1)门诊流产
- 人工流产手术:
- 三级医院:270元
- 二级医院:260元
- 一级医院:250元
- 药物流产:
- 三级医院:360元
- 二级医院:350元
- 一级医院:340元
- 其他门诊手术(如输卵管药物粘堵术、宫内节育器放置术等)的报销标准可参考。
(2)住院流产
- 人工流产手术:
- 三级医院:970元
- 二级医院:950元
- 一级医院:920元
- 中期引产术(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
- 三级医院:2400元
- 二级医院:2300元
- 一级医院:2100元
- 其他住院手术(如输卵管结扎术)的报销标准可参考。
4. 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所有材料需在流产后的 3个月内 提交至单位。
- 材料完整性:确保所有票据和证明齐全,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报销失败。
- 单位审核:单位在提交材料前需仔细核对信息,确保符合报销条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报销细节,建议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权威网站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