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处置室的设置要求如下:
- 房屋面积 :
-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 功能分区 :
- 处置室应独立设置,并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洁污区域分开,标识清楚。
- 使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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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室和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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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 基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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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室应配备以下基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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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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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查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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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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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废物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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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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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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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消毒灯(在没有与室外直接通风条件的情况下)
- 急救设备 :
- 处置室应配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急救设备。
- 消毒要求 :
- 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 特定要求 :
- 门诊清洁性治疗和污染性治疗应分室进行,分别设I类(清洁性)治疗室和II类(污染性)治疗室。I类治疗室进行清洁性治疗,如腰穿、骨穿、胸穿、关节腔内注射、鞘内注射、导尿、清洁换药等;II类治疗室进行感染性治疗,如感染性伤口换药等。
诊所处置室的设置需要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以确保医疗环境的卫生安全,并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