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诊疗信息页管理规定
一、引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门急诊医疗质量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门急诊医疗质量提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了《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其他医院参照执行。
三、定义
门急诊诊疗信息页是医院根据门急诊病历和患者在本院门急诊就诊期间产生的各项信息汇总形成的反映患者本次就诊过程的信息摘要,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等。信息页不纳入门急诊病历,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以电子数据集或电子文档等适当形式保存。
四、信息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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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 :患者基本信息应当于患者首次在本院就诊时完整采集,并在患者再次就诊时更新,保障相关信息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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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记录 :相关信息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院相应的部门或系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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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存 :信息页以电子数据集或电子文档等适当形式保存,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五、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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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 :医院应建立门急诊诊疗信息页的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信息页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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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 :根据质量监控结果,医院应不断优化信息页的管理流程,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负责解释。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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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培训 :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信息页管理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信息页的采集、记录和保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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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系统 :医院应完善门急诊信息系统,确保信息页的管理流程顺畅,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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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评估 :医院应定期对门急诊诊疗信息页的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