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类别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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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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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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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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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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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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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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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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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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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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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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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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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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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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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医疗费用需先自付500元(三级)、300元(二级)、0元(一级)后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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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人,超过部分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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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住院 :从第二次住院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费用,转院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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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1.5万元后,按比例报销(特困人员起付线7000元,比例65%)。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建议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选择合适医院,并关注年度缴费和医保目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