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家庭共济方式供近亲属使用,但需办理绑定手续并遵循特定规则。
一、家庭共济核心规则
适用对象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授权近亲属共享个人账户余额,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需均参加基本医保,含职工或居民医保)。共济范围
使用场景 具体说明 就医购药 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的个人负担部分 医保缴费 为近亲属缴纳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 商业保险 购买政府引导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如“宁惠保”“医惠保”) 关键限制
- 仅共享个人账户资金,统筹基金不可共济;
- 就医时需使用本人医保卡,不得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否则构成“冒名就医”,面临暂停结算或法律责任。
二、办理流程与操作指南
线上办理(推荐)
- “江苏医保云”APP:登录后进入“我要办—家庭共济”,填写近亲属信息并签署《个人承诺书》完成绑定;
- “我的南京”APP:通过“医保服务—医保家庭账户管理”创建家庭账户,添加成员并注入资金;
- 微信公众号:关注“南京医保”,在“服务大厅—医保家庭账户管理”操作。
线下办理
携带双方身份证、医保卡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到南京市或区医保中心窗口申请绑定。使用方式
- 就医结算:近亲属持本人医保卡就诊,系统自动从绑定的共济账户中按顺序扣款;
- 代买药品:需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使用患者本人医保卡支付。
三、注意事项
- 跨省使用:江苏省内参保人员可跨省共济,但需提前备案,否则可能增加30%自付比例;
- 账户安全:共济仅涉及资金共享,医保卡仍需个人保管,密码建议定期修改;
- 政策动态:2025年起取消家庭共济起付额度,连续参保可提升大病保险支付限额,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合理利用家庭共济政策可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家庭医疗负担,但需严格遵守“本人就医、账户共享”原则,确保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