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二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区间和保障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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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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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次(二类医院)或1000元/次(一类医院),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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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300元(职工医保)或5000元(职工医保)起,后续每次650元或1500元起,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1%、94%、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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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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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年度累计起付线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实行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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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6万元(含6万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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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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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含15万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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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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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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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及特定疾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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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刀伤跌打、工伤等特殊疾病报销比例60%(扣除免赔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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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无免赔额,个人自付1.8万元后开始报销,比例85%-97%(根据年龄和职级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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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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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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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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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85%-97%(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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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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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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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按二类医院标准报销,转诊或未备案临时就医报销比例下调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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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门槛:3000-5000元报销88%,5000-10000元90%,10000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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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特殊治疗报销
- 乙类药品80%报销,贵重药品70%,特殊检查/治疗70%。
四、特殊群体优惠
新生儿、儿童、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特定人群可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如职工医保85%-97%)。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山西省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