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下:
门诊报销
在职职工
- 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60%。
- 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年,报销比例为50%。
-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年。
退休人员
- 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70%。
- 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年,报销比例为60%。
-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年。
住院报销
在职职工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次,报销比例为94%。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次,报销比例为92%。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次,报销比例为90%。
- 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减半。
退休人员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次,报销比例为97%。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次,报销比例为96%。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次,报销比例为95%。
- 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减半。
大病保险报销
- 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为1.5万元,报销比例根据费用分段,最高报销80%,年度支付限额为30万元。
- 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年度支付限额。
以上信息根据2025年最新的合肥市职工医保政策整理,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计算。如果有其他具体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合肥市医保局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