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职工缴费比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
- 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 大病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按当年元月份执行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数额的0.5%缴纳,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
- 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人员全部由本人承担大额医疗保险费。
- 补充医疗保险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7%。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缴费比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建议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