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退休新老办法过渡期已结束,现行的过渡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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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时长
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设定了 10年过渡期 ,该过渡期从 2014年10月1日 开始,至 2024年9月30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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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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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低限高 :对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新办法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发放,高于老办法的则按新办法计算超出的部分(如2014年退休人员按新办法计发10年,2015年后退休人员按新办法计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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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与系数 :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过渡性养老金按新办法计发基数与老办法计发基数的平均值计算,过渡系数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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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该过渡期已于 2024年9月结束 ,所有“中人”均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不再享受过渡性养老金。对于其他类型职工(如企业职工),其养老金计发方式自2006年起已逐步过渡至新制度,不存在新老办法过渡期。
综上,辽宁省退休新老办法过渡期已结束,现行养老金计发体系已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