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辽宁社保延迟退休年龄新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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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
从2025年1月1日起,辽宁将分阶段延迟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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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法定退休年龄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期间每2年延迟1岁(例如2025年60岁,2027年62岁,2029年64岁,2031年66岁,2033年68岁,2035年70岁,2037年72岁,2039年74岁,2041年76岁,2043年78岁,2045年8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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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退休年龄从50岁、55岁分别逐步延迟至55岁、58岁,期间每2年延迟1岁(例如2025年50岁,2027年52岁,2029年54岁,2031年56岁,2033年58岁,2035年60岁,2037年62岁,2039年64岁,2041年66岁,2043年68岁,2045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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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仍适用国家现行政策:
-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且累计工龄满1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二、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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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
允许职工自愿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但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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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需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单位,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如女职工50/55岁、男职工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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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与法定退休年龄同步调整,例如原60岁退休的职工,延迟后可能至63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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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全国统一提高至20年,职工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20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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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待遇调整
2025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如按10%比例增长),并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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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期 :不同行业和群体将分阶段实施,具体调整方案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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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延迟退休期间,职工社保待遇将保持动态调整,确保生活水平。
以上政策综合了降低企业成本、应对人口老龄化及保障职工权益等多方面考量,建议职工关注单位通知,合理规划退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