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抚顺市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两类,具体如下:
一、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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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
-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90%,最高可再报销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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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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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至10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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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至30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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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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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与门诊报销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起付线为6000元(普通职工6000元、儿童1.2万元),补偿比例达70%。
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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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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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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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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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0%(职工)/75%(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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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0%(职工)/65%(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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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50%(职工)/55%(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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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年,其中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最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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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门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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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累计自付超过5000元部分纳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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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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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20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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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40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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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最高支付限额: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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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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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未转诊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较低(35%),但突发急症可按转诊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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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门诊统筹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特殊病高值药品职工报销比例64%,居民56%。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抚顺市医保局发布的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