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主要取决于参保地政策。以下是根据当前搜索结果整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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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在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一般为30%。
- 门诊大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等,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病种专项门诊医疗费用,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基金支付比例可达80%,学生儿童、大学生基金支付比例可达85%。
- 对于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备案地直接结算时,门诊的基金支付比例与在本地相应医药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一致。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中,未经规定医疗机构办理转诊但自主备案到省外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医保住院结算比例比市内降低15个百分点;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保住院结算比例比市内降低20个百分点。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比市内降低10个百分点,门诊特殊病待遇参照住院异地就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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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到盐城市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及具有省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医疗机构(仅限省重点专科)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由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降低10个百分点。
- 对于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与在本地相应医药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一致。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中,未经规定医疗机构办理转诊但自主备案到省外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医保住院结算比例比市内降低15个百分点;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保住院结算比例比市内降低20个百分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