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医保政策,关于使用医保卡在药房购药的规定如下:
一、医保卡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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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自2021年7月5日起,大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在定点药房的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范围内自主支付。
*注意:需在定点药店购买,且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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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自2023年9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需在医保平台绑定家庭成员关系。
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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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要求
药店需为医保定点机构,且药品需在《药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内,同时禁止销售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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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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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时需通过医保定点药房的扫码设备完成身份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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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部分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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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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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为非本人参保人(如父母)使用医保卡,需通过医保平台申请开通“家庭共济”功能,并绑定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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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门诊住院费用,需通过医院直接结算,个人账户仅限支付自付部分。
建议办理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