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是可以转回黑龙江的,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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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转出
- 办事窗口办理: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各区经办机构转移接续办事窗口提出业务申请,本地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申请。
- 网上申请办理:申请人打开“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在“单位登录”模块登陆(个人在“个人登录”模块登陆)。选择“网上经办”——“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模块(个人在“我要办”——“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选择转入地,申请转出业务。
- 本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如果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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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医保转入
- 办事窗口办理: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验)及复印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到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办理转入手续(“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也可以办理)。
- 网上申请办理:申请人打开“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在“单位登录”模块登陆(个人在“个人登录”模块登陆)。选择“网上经办”——“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入申请”模块(个人在“我要办”——“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入申请”),选择转出地,申请转入业务。
- 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入业务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知原参保地提供《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后,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如果有转移资金一并到账的情况下,需同时确认资金到账情况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北京医保可以转回黑龙江,无论是通过线下窗口还是线上平台,都能便捷地办理相关手续。这一跨省医保转移流程确保了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就医时的权益连续性和稳定性,体现了国家医保政策的灵活性与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