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政策,医保目录里的药品并不都能报销,具体情况如下:
- 1.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医保药品目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目录
- 2.报销类别:甲类药品: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 3.不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类药品不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 4.查询方法: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输入具体药品名称,即可了解该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所属药品分类以及具体报销类别等详细信息
医保目录里的药品并不都能报销,具体报销情况取决于药品的类别和个人自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