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不同地区退休职工门诊报销政策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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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
-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设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 报销比例: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9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 报销限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4500元。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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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
-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直接进行医保结算。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 报销限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调整到我市根据本细则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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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需先负担起付标准费用。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共负段报销比例仍按照2023年度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 报销限额:在职职工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
请注意,由于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