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克州医保报销比例汇总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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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85%、75%、65%)。
- 门诊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慢特病)报销比例统一为90%,不同病种年度限额不同(如高血压4500元、糖尿病5700元、冠心病6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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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 首次住院: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
-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部分,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 5.5万元至15万元部分,职工和退休人员均报销80%。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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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个人自付部分分段报销:
- 1万-10万元(含)报销75%;
- 10万-20万元(含)报销85%;
- 超过20万元部分报销95%。
- 个人自付部分分段报销:
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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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签约医院或学校门诊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6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0元以下报销80%,1000元以上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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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线及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55%;
- 二级和三级医院:起付线550元,报销50%。
- 特殊政策:
- 14周岁以下参保居民住院起付线减半;
- 中医医院住院起付线降低100元,使用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5%。
- 起付线及比例:
三、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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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 10种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可跨省直接结算,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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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与新疆本地一致,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 费用分段报销比例(含乙类药品、特殊检查等):
- 3000元以下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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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
- 支持跨省共济,参保职工可将个人账户富余资金转账给异地参保家人使用。
四、其他补充
- 医保目录外费用:2025年起,丙类等目录外费用不再纳入报销范围,需自费。
- 待遇等待期:非连续参保人员需等待3个月,断保再参保者大病保险限额降低。
以上政策综合克州及新疆自治区最新文件整理,具体执行以参保地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