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浙江省产假及陪产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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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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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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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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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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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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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阶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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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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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9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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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陪产假与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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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
享受15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等福利由用人单位发放,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职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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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 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期间待遇与工作日相同。
三、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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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2024年11月25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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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产假期间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及工龄计算,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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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助 :女职工因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时,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进一步保障母婴健康,减轻家庭育儿压力,营造更宽松的生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