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产假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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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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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 生育一胎的合法夫妻可以延长60天的产假,即总共可享受158天的产假。
- 生育二胎、三胎的合法夫妻可以享受延长90天的产假,即总共可享受188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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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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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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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男方享有15天的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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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在子女未满3周岁前,用人单位还需要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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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的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以上规定适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如有变动,建议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