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新规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退休条件
- 年龄要求
参保人员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 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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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男满25年、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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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其中实际缴纳医保费的年限不得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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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缴费年限 :在本省实际缴费年限需不少于5年。
二、缴费年限计算方法
- 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2000年7月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具体年限由当地政策确定。
- 实际缴费年限
以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医保费的年限为准。
- 缴费年限累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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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参保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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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期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但可补缴,补缴后连续计算。
三、待遇享受与补缴政策
- 待遇享受条件
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及本地缴费年限均达标,退休后停止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 未达标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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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 :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或继续缴费至达标,补缴后按在职职工标准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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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未达标者需按现行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至达标。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调整
2025年河北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统一降至6.5%,灵活就业人员按全市平均工资的8%缴纳。
- 省内转移接续
职工在省内转移时,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转入地审核时若未达标,需补缴差额。
以上政策依据河北省最新官方文件整理,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