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2025 年江苏无锡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一、适用对象
- 主账户人:需为无锡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 家庭成员(被共济人):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些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例如,小王是无锡职工医保参保人,他的父亲在江苏其他城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就属于可共济对象。
二、共济资金使用范围
- 定点医疗机构个人负担费用: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涵盖生育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以小李为例,其妻子生育,生育保险报销后还有部分产检和生育医疗费用需个人承担,若小李建立了家庭共济关系,这部分费用可从其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 定点零售药店费用:在本省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具体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包括: 口罩、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血压计、血糖测试仪、血糖试纸、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针、体温计、酒精消毒液、棉球、片,碘消毒液、棉球、片,棉签,创口贴)。比如老张在无锡定点药店购买血压计,费用可由已建立共济关系的子女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 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在本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例如,小张为孩子在定点医疗机构接种流感疫苗的费用,可通过家庭共济支付。
- 医保相关缴费:缴纳参保人员本人参加本省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时的一次性趸交职工医保费,以及参保人员家庭成员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如小赵为自己缴纳大病保险费用,或者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父母缴纳保费,都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三、使用规则
- 使用顺序: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例如,老孙在就医时,若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则先使用自己账户资金支付,若余额不足,再从已绑定共济关系的子女账户资金支付。
- 就医购药凭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码。比如小王陪母亲看病,挂号、就诊、结算时必须使用母亲的医保卡,而不能用自己的医保卡代替,只是结算费用时若符合共济条件,可从自己个人账户资金扣除母亲需个人负担的费用。
2025 年江苏无锡社保共济政策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带来了便利,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家庭成员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应费用,减轻家庭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