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元/天·按月发放·严禁实物替代
陕西渭南的高温津贴发放严格遵循省级统一标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的健康权益。该政策通过明确发放形式、周期及监管措施,确保劳动者及时获得法定补偿,降低中暑风险,维护劳动安全。
一、发放标准与执行细则
发放对象
适用于在日最高气温≥35℃的露天环境工作,或室内工作场所≥33℃且无法有效降温的劳动者。特殊工种(如建筑、环卫、物流等)为重点保障群体。时间周期
- 津贴发放期: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计122天。
- 防暑降温费:室外作业人员15元/天(6月15日-9月15日),其他人员10元/天(陕北地区为6月15日-8月15日)。
形式要求
- 高温津贴须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至劳动者账户,禁止以实物、有价证券或防暑饮料替代。
- 防暑降温费可结合企业条件,通过发放物资(如清凉包、药品)辅助落实,但不得抵扣津贴。
| 对比项 | 高温津贴 | 防暑降温费 |
|---|---|---|
| 性质 | 法定劳动补偿 | 企业福利措施 |
| 发放形式 | 必须为货币 | 可货币或实物 |
| 适用条件 | 温度达标且作业环境符合要求 | 全员覆盖 |
| 金额标准 | 25元/天 | 10-15元/天(按岗位区分) |
二、权益保障与监督机制
企业责任
- 需在工资清单中单独列明高温津贴,确保透明化。
- 因高温停工或缩短工时的,不得降低工资或扣除津贴。
争议处理
- 劳动者可通过12333热线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违规行为。
- 企业未按规定发放的,需补发差额并承担行政处罚。
高温津贴的规范落实是职业健康保护的重要环节。通过货币化发放、严格周期和双重监督,陕西渭南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推动了高温作业安全的系统化管理。劳动者需主动了解政策细则,企业则应强化合规意识,共同构建健康友好的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