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发放时间为6-9月。
在襄阳,高温津贴的发放主要针对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33℃的劳动者,涵盖建筑、环卫、快递、冶金等多个行业。具体岗位需符合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湖北省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饮料、实物替代津贴。
一、适用岗位范围
露天作业岗位
- 建筑工人:包括砌筑、钢筋加工、混凝土浇筑等户外施工人员。
- 环卫工人:道路清扫、垃圾转运等长期暴露于高温环境的工种。
- 农业劳动者:田间耕作、采摘等季节性露天作业。
高温车间或固定高温场所岗位
- 冶金行业:炼钢、轧钢等车间温度常超33℃的工序。
- 制造业:玻璃熔制、陶瓷烧成等高温工艺流程操作员。
- 物流仓储:无降温设备的封闭库房分拣、装卸人员。
| 行业类型 | 典型岗位举例 | 温度条件 | 津贴发放依据 |
|---|---|---|---|
| 建筑业 | 外墙粉刷、脚手架安装 | 露天作业 | 日均气温≥35℃且持续3天以上 |
| 交通运输业 | 快递员、货运司机 | 车厢/货场温度≥33℃ | 实际高温作业时长记录 |
二、津贴发放细则
发放标准
- 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12元/天,每月最高约360元。
- 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折算,每小时1.5元。
例外情形
- 办公室职员、空调环境作业者(如商场售货员)不纳入范围。
- 若采取轮休或缩短工时等措施,仍需支付津贴。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需依法执行。襄阳地区应重点关注户外劳动密集型行业,确保防暑措施与津贴发放同步落实,减少热射病等职业健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