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2025年7月发布的通知,安康2025年养老金调整内容如下:
- 调整范围:202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
- 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15年及以内缴费年限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0元,超过15年部分,每满1年增加0.7元;以2024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52%;194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增加20元,1950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出生的,增加10元。
- 资金来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