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领取高温津贴: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不含 33℃)。
高温津贴是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在郑州,每年 6 月至 9 月期间,满足上述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 15 元 。下面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一)领取高温津贴的具体人群
- 露天作业人群:这类人群主要在户外环境中工作,直接暴露在高温天气下。常见的职业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他们的工作环境无法通过空调等设备调节温度,长时间处于自然高温环境中。
- 作业场所温度不达标的室内工作人群:有些室内工作场所,由于工作性质或条件限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 33℃以下。例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以及一些在铁皮厂房内工作的人员,如果厂房内温度超过 33℃,这些劳动者也应获得高温津贴。这部分人群虽然在室内工作,但工作环境的高温状况同样对他们的身体造成影响,需要通过高温津贴来保障权益。
(二)高温作业的相关规定及津贴发放依据
| 日最高气温范围 | 工作安排规定 | 高温津贴发放说明 |
|---|---|---|
| 39℃以上 | 应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 满足领取条件的劳动者,按每人每工作日 15 元发放 |
| 37℃ - 39℃(不含 39℃) | 全天户外露天工作不得超过六小时 | 满足领取条件的劳动者,按每人每工作日 15 元发放 |
| 35℃ - 37℃(不含 37℃) |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向户外工作职工配备防暑饮品物品 | 满足领取条件的劳动者,按每人每工作日 15 元发放 |
郑州规定,在 6 月至 9 月期间,从事露天岗位工作或作业场所温度无法降至 33℃以下的劳动者,可按每人每工作日 15 元的标准领取高温津贴。这是对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