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最新规定,高温补贴标准如下:
补贴标准
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 4月1日至10月31日 ,共7个月。
适用条件
适用于从事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在 35℃以上(含35℃) 且无法采取有效降温措施(如降温至33℃以下)的劳动者。
发放方式
高温补贴随个人工资一同发放,每月约300元(按每日10元计算)。
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不得以高温津贴名义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若单位未发放,劳动者可向工会、社保或安监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海南东方地区(作为海南省的一部分)高温补贴标准与全省一致,即 每日10元 ,需满足作业温度和防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