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育儿假10天是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落实。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且法院判例明确支持职工维权。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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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育儿假是法定权益,用人单位拒绝批准属违法行为,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深圳等个别地区虽无强制细则,但全省整体政策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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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规则:
- 按子女周岁年度计算,每年10天可拆分使用(原则上不超过2次)。
- 多子女家庭不叠加天数,以最小子女满3周岁为限。
- 假期为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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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用人单位需明确育儿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鼓励参照陪产假标准支付。未休假期工资折算需依法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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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途径:职工可向人社部门投诉(如12345热线)或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违规将面临整改要求及赔偿。
提示:建议职工保留生育证明等材料,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休假安排,遇侵权时主动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