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吉林市相关公告,关于烟花爆竹的燃放规定如下:
一、允许燃放的区域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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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城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密集,为保障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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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主城区(含松花江城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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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区域 :包括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重要军事设施、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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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燃放时间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次年正月十五(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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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燃放的区域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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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其他区域
包括商业步行街、医疗机构、学校、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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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城区段(2024年12月31日)
为配合烟花秀活动,松花江通航水域及周边区域实施全封闭管理,禁止船舶驶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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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规范 :若需燃放,需在指定地点(如松花江游船活动区域)购买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及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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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老城区因建筑密集、消防措施不足,建议避免燃放或选择空旷地带。
四、政策依据与咨询渠道
以上信息综合自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公安机关及政府公告。若需进一步确认,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