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韶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就医可直接报销,无需垫付费用,但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新规覆盖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及生育医疗费用,且急诊抢救未备案可“视同备案”直接结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全省互认,大幅简化流程。以下是具体要点:
- 备案是直接报销的前提。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的韶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备案后,在省内联网定点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
- 补备案仍可享便利。若未提前备案,出院结算前补办可直接结算;已自费结算的,可按韶关市规定补办报销手续。急诊抢救未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应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 待遇执行韶关本地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均按韶关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可在备案市与韶关双向享受待遇。
- 门诊特定病种无需重复认定。在省内其他城市符合资质的医院办理门特病种认定后,信息全省互认,更换参保市无需重新申请。
2025年起,韶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就医将更便捷,建议提前了解备案流程并选择联网定点机构,以充分享受新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