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种门诊慢特病
关于沈阳市门诊特殊病(慢特病)的报销条件,综合最新政策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销范围
截至2025年2月,沈阳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已增至 34种 ,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尿毒症透析治疗等。新增病种涵盖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帕金森病等。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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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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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等8种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 92%-99% (如恶性肿瘤放化疗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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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为 75%-85% (退休人员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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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报销比例与职工医保一致,具体以病种分类执行。
三、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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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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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指定医院专家审核通过,取得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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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化疗等9种病种可免体检直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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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参保人员需参加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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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符合病种认定后,门诊费用可按比例报销,具体额度根据病种和医保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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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 :癌症(晚期)、糖尿病并发症等5类病种可申请家庭病床,享受治疗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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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5种门诊慢特病(含透析)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他病种需手工报销。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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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起,门诊慢性病认定取消,门诊医疗费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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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持身份证、病历、检查资料等材料到指定医院申报,审核通过后定期拨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调整,具体以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