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医保给别人买药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导致骗保罚款甚至坐牢,还会影响商业保险投保与理赔,且就医记录会关联到本人名下。
医保卡实行“一人一码(卡)”实名制度,外借行为本质是骗取医保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禁止此类行为,若被查实,借卡者和使用者均需退还费用,并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处罚。例如安徽徐某借卡骗保12万元,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
就医购药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冒名就医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出于好意代购,若未使用本人医保卡,也会被视为骗保。法律明确规定,参保人需持本人凭证就医,违者可暂停医疗费用结算3至12个月,并处以2至5倍骗保金额的罚款。
第三,医保卡外借会导致他人就诊记录记在本人名下。例如借用者因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开药,这些病史会被记录在使用者的医保档案中,直接影响商业保险投保。保险公司可能因“既往病史”拒绝承保或提高保费,甚至在理赔时拒赔。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但需满足两个条件: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均参加基本医保,且完成家庭共济备案。需注意,共济的是账户余额而非医保卡,就医时必须使用患者本人医保卡,且亲属关系限于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配偶父母。
总结而言,医保卡外借风险极高,既违法又损害自身利益。确有需求时,应通过正规“家庭共济”途径,且严格遵循本人持卡就医原则,避免法律纠纷与后续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