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九江,社保基数为11600元时,需先计算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再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进而算出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 养老保险:11600×8%=928元;
- 医疗保险:11600×2%=232元;
- 失业保险:11600×0.5%=58元;
- 住房公积金:通常按12%缴纳(若单位按此比例),则11600×12%=1392元。
- 合计:928+232+58+1392=2610元(若单位不缴公积金,则为121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社保公积金(假设无专项附加扣除)。
- 若不缴公积金:11600-5000-1210=5390元;
- 若缴公积金:11600-5000-2610=3990元。
个人所得税:
- 不缴公积金:5390元适用**3%**税率,个税=5390×3%-0=161.7元;
- 缴公积金:3990元适用**3%**税率,个税=3990×3%-0=119.7元。
注:实际扣税金额可能因单位公积金缴纳比例、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