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和医保合并后,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更简化,关键点在于:由单位统一申领并发放,需满足连续缴费满6-12个月的条件,津贴金额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难产或多胞胎可额外增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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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合并后,职工需在生育时已连续足额缴纳医保(含生育险)满6个月(部分地区要求12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灵活就业人员若参保职工医保,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生育津贴需以地方政策为准。 -
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发放。工资标准设上下限: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低于60%的按60%补足。例如:顺产9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再加15天。 -
发放方式
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划拨至用人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若津贴低于本人工资,单位需补差;高于工资的,全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财政发放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津贴。 -
线上申领趋势
多地支持线上办理(如深圳、北京),单位通过医保官网提交申请,系统自动审核后拨付。需上传生育证明、诊断书等材料,部分城市实现“生育登记后自动发放”,无需单独申请。
提示:具体政策以当地医保局为准,建议产前咨询单位或登录政务平台查询细则,确保材料齐全、缴费时限符合要求。合并后报销医疗费可直接刷社保卡,但津贴仍需单位主动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