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苏州市生育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 产假天数 :正常生育为 158天 (含产前检查15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 15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
二、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按 较高值 发放;若低于产假前工资,则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三、生育津贴与生育补贴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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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仅针对生育期间的工资补偿,用于弥补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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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贴 :针对多孩家庭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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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一个孩子: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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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二个孩子: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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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孩子: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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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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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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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差规则 :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示例计算
若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500元,女职工顺产158天: $$ \text{生育津贴} = \frac{13500}{30} \times 158 = 71100 \text{元} $$
若该职工产假前工资为8000元/月,则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至711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市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