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保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以《劳动保险条例》确立的劳保医疗为起点,但现代全民医保体系的形成以1998年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建立为关键里程碑。关键亮点包括:计划经济时期的公费/劳保医疗(1950年代)、1998年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制度转型,以及2003年后全民医保的逐步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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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时期的雏形(1951-1993年)
1951年劳保医疗覆盖国企职工,1952年公费医疗惠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农村合作医疗则在1955年试点。这一阶段医疗费用主要由国家或企业承担,但覆盖范围有限,难以适应改革开放后的经济转型需求。 -
改革试点与制度突破(1994-1998年)
1994年“两江试点”(镇江、九江)探索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模式,为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奠定基础。此举终结了单位包揽的劳保医疗,确立了企业与个人共担的现代医保框架。 -
全民医保体系完善(2003年至今)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启动,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非就业人群,2016年城乡医保并轨。至此,医保覆盖超过13亿人,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体系。
当前医保制度持续优化药品集采、异地结算等机制,未来将更注重公平与可持续性。参保人可通过线上平台便捷查询政策,确保待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