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1%税率报税指南
适用政策及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适用政策时间范围
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目前若仍有1%征收率政策,需关注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明确具体适用时间。
发票开具
- 税率选择:适用减按1%征收率的业务,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小规模纳税人原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如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转让不动产、出租不动产、提供车辆停放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等,仍然需要按照5%的征收率开票。开票时系统默认显示征收率为1%,一定要注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 红字发票处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政策适用时间之前,若是已经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申报前准备材料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具体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其中,纳税申报表是申报的核心文件,需要认真填写,填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信息、销售额、购进额、增值税税额等信息。
申报流程及填写要点
确定销售额
计算公式为: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1%)。
纳税申报表填写
- 一般情况:减按1%征收率销售额填写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 不同发票类型填写:
- 若开具1%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30万的,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额;若超过季度不含税30万的,填写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 若开具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填写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 涉及差额征税: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时,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 = 第7栏÷(1 + 征收率)。
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示例
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税费申报,选择增值税申报表。进入申报主表,栏次第2行填写税局开具的专票金额或自行开具的专票金额;栏次第3行填写金税盘自行开具的普票金额;栏次第10行填写季度30万以下的免税普票金额;栏次第18行填写2%的征收率差额税额。点击页面左边的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性质选择减按1%征收率文件。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 要确保自己的网络环境畅通无阻,以防影响申报。
- 必须保证填报的税种和期间正确,以免影响缴税。
- 要确认所填报的申报表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税款缴纳
税款缴纳是企业的合法义务,应尽力做到准时、准确和合法。企业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税务局网站等途径缴纳税款,但需注意底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