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个月
重庆职工医保断交后, 超过3个月 将不能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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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后次月起暂停享受待遇 :职工医保断缴后,从次月起将暂停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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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费用 :如果在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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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个月接续并补缴费用 :如果超过3个月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补缴费期间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但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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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接续参保 :超过3个月再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职工医保的,从完清费用的第7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重庆职工医保断交超过3个月后,需要等待6个月才能重新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尽量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以避免不必要的待遇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