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贵港市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及流程,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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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与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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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需在定点医院医保科登记,提交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诊断证明、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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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肝硬化等23种门诊大病)需每年5月、11月主动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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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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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信息报至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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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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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与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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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报销后,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与个人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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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患者需持《门诊特定病医疗证》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如7月、1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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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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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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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或医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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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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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与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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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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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统筹处方及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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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银行账户信息用于接收报销款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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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门诊特定病患者需按时申报并领取医疗证,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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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材料 :材料不齐全时,需在5日内补正,逾期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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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保政策执行,一般低于门诊普通病报销比例。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医保科,以确保材料齐全并了解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