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玉林市医保政策调整,大病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有所优化,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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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报销比例达70%,适用于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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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38种慢性或重症疾病(如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甲亢等)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种范围,报销比例最高85%。
二、特殊群体与补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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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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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80%(起付标准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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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70%(起付标准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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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特殊群体
- 特困、低保等群体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调整为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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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转诊备案后报销比例60%,未备案报销比例4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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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普通门诊无起付线,门诊特殊慢性病有13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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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不低于8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内容,旨在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报销比例,降低居民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