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玉林市医保政策调整,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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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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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0-2万元(含2万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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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元(含4万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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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万元(含6万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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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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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支付比例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
二、职工大病补充保险(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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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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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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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6万元(含6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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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含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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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含15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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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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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治疗 :经批准转院后,报销比例统一为50%。
三、特殊疾病保障
- 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移植等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报销70%。
四、政策调整说明
- 2025年医保政策对部分常见病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但具体比例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玉林市具体实施细则,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医保部门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