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北京医保关联家人使用主要通过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实现,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关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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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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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登录后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模块,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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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通”小程序 :在微信/支付宝搜索“京通”,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按提示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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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 :登录后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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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二、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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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仅限支付参保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如门诊、住院等),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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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用于 :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三、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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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使用顺序 :按备案顺序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先到账金额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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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限制 :仅限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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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先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并完成备案。
四、操作步骤示例(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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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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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添加共济对象”,输入亲属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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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共济账户余额结算个人自付费用。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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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 :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需本人实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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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操作界面可能随政策更新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指引。
通过以上方式,北京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可实现灵活的资金共享,提升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