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异地转诊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同级别医院标准降低5%。以下是徐州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政策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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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1万元至5万元,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5万元以上,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人员、大中小学生和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比例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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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门诊统筹,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政府举办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统筹基金补助比例为50%,一个统筹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380元。门诊特定项目和学生儿童门诊大病待遇,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等病种的医疗费用,一个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为8000元;重症精神病一个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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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5万元:参保患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大病保险赔付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徐州异地转诊的报销比例相较于市内有所降低,并且具体的报销比例取决于就诊医院的级别和治疗的种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人群(如老年人、学生)可能会有不同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