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通常每月有返还,但具体情况因地区政策、参保人员身份(在职或退休)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
- 在职人员
- 返还比例:大多数地区在职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返还比例统一为个人缴费基数的 2%。部分地区会根据年龄调整返还比例,如山东省在 2024 年起统一调整为 2%,此前是根据年龄分段为 2%、2.2%、3% 等。
- 资金来源: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中,个人缴纳的部分通常会全部返还到职工医保账户,而单位缴纳的部分则主要计入医疗统筹基金账户,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 退休人员
- 返还方式:退休人员的返还金额通常按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返还,或采用定额返还的方式,部分地区有倾斜照顾政策。如按养老金比例返还,部分地区退休人员的返还金额为养老金的 4% 至 5%。
- 部分地区示例:北京市退休人员每月返还金额为 100 元或 110 元;上海市每年定额返还 1680 元或 1890 元;长春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月计入个人医保账户金额固定为 108.22 元。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职工医保返还政策存在差异,如需了解准确的返还金额和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参考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