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贪了24亿的贪官并没有在公开报道中明确指出具体是谁。根据最新的反腐信息和法院判决,涉及巨额贪腐案件的官员包括王有杰、吕奕和李晓鹏,但没有具体提到贪腐金额达到24亿的情况。以下是对这些官员的详细介绍。
王有杰
背景和贪腐行为
- 背景和提拔:王有杰1941年出生于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家庭背景良好,曾担任洛阳市委常委、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他在担任漯河市委书记期间,因接受房地产老板72万元的贿赂,将国有蓝天酒店低价出售,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
- 贪腐手段:王有杰的贪腐行为包括受贿64万帮助高鑫矿业公司违规贷款、收受100万帮李荣坤摆脱广东警方的追查、收取42万卖官鬻爵、指定自来水公司业务供应商再收受146万等。
判决结果
2007年,王有杰因受贿近600万人民币被判处死缓2年执行。
吕奕
背景和贪腐行为
- 金融帝国:吕奕,河南新财富集团实际控制人,涉及巨额贷款和贿赂行为。他曾向郑州银行前副行长乔均安行贿2300万,向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借款35亿元,并在蔡国华落马后逃亡美国。
- 贪腐手段:吕奕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拿下兰尉高速公路项目,骗取国家贷款24.7亿元,并利用其金融帝国进行大规模腐败。
判决结果
吕奕的具体判决结果未在公开报道中提及,但他已被列入“亿元级”贪官名单,涉案金额巨大。
李晓鹏
背景和贪腐行为
- 家族式腐败:李晓鹏是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其家族成员涉及多起腐败案件。他的妹夫张有斌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刑14年,并处罚金150万。
- 贪腐手段:李晓鹏在光大集团内部搞“亲友文化”,安排多名亲友任职,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
判决结果
李晓鹏的具体判决结果未在公开报道中提及,但他已被列入“亿元级”贪官名单,涉案金额巨大。
目前没有确凿证据表明有河南贪官贪腐金额达到24亿。涉及巨额贪腐案件的官员包括王有杰、吕奕和李晓鹏,但他们的具体贪腐金额并未达到24亿。反腐斗争仍在继续,未来可能会有更多贪官被揭露和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