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周期及注意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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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周期
- 常规周期:按季度申报,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日至15日为申报期。
- 特殊情况: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核定其他周期(如按月),则以核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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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 即使季度内无销售额或销售额为零,也需在申报期内完成零申报。
-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即月均10万元以下),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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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示例
季度 申报期 1-3月 4月1日-15日 4-6月 7月1日-15日 7-9月 10月1日-15日 10-12月 次年1月1日-15日
注意:若申报截止日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