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对于公务接待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规定,旨在确保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避免资源的浪费。以下是关于河南省公务接待标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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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排:
- 接待对象需要住宿时,通常费用自理。
- 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其他人员则以标准间为主。
-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也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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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餐安排:
- 每人每天的工作餐费用不能超过100元或80元,具体标准视情况而定。
-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采用自助餐的形式,这样既能保证营养均衡,又能有效控制成本。
-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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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安排:
- 一般情况下,公务接待中不安排宴请。
- 如果确有必要,也只能安排一次宴请。
- 对于来自外地的访问人员,原则上仅需接待到达或离开时的一餐。
- 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的宴请费用上限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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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安排:
- 根据公务出行人员情况,合理使用车型,尽量安排集中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及人员。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管控交通。
- 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河南省公务接待标准涵盖了住宿、工作餐、宴请和出行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公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节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