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不同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标准为100元的情况如下:
- 北京市标准 :
- 北京市公务员接待餐费金额标准为每人每餐100元,包括三种档次:30元/人、50元/人、100元/人,可根据接待对象及场合自行选择。
- 厅局级干部 :
- 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的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 一般公务接待 :
- 一般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来访期间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公务接待用餐一次,标准为不超过100元/人/次。
- 省部级以上领导 :
- 省部级以上领导或相当身份的客人,用餐标准为100元/人次。
- 厅局级领导 :
- 厅局级领导或相当身份的客人,用餐标准为100元/人次。
- 外事接待 :
- 外事接待中,兄弟市党政代表团、友好代表团、外省的市厅级以上班子领导来鹤参观、考察,原则上食宿费用自理,可视情安排一次宴请,标准为100元/人次。
公务接待费用标准为100元的情况主要适用于北京市的公务员接待餐费、厅局级干部的工作餐以及省部级以上和厅局级领导的用餐标准。其他情况下的公务接待费用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需要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