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厦门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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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12个月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妊娠终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当月需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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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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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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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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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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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2024年缴纳了10个月的医保,未达到连续缴费12个月的要求,因此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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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缴后3个月内或重新参保缴费6个月内生育,可按正常职工的50%享受生育津贴,但需符合其他条件。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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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相同,均以生育前12个月单位人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顺产12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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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连续缴纳10个月且生产当月缴费,可领取15天陪产津贴。
建议尽快补缴至满12个月,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其他可能的待遇选项。